余华在自序里说过,他想写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,这种友情是相互感激的,同时也相互仇恨。这句话或许是理解《活着》最好的钥匙。
福贵从纨绔子弟到一无所有,从有庆到家珍,从凤霞到二喜再到苦根,几乎所有至亲都先他而去。如果只看情节,这是一部彻头彻尾的悲剧。但余华的高明之处在于,他用一种近乎白描的克制笔法,把苦难写得不煽情,也正因如此才更让人窒息。
真正让人记住这本书的,其实是结尾——福贵买下那头将要被宰的老牛,给它取名“福贵”,两个“福贵”在夕阳下的田埂上继续走下去。这不是和解,也不是遗忘,而是一种更朴素的坚韧:日子总要过下去。
推荐在情绪比较平稳的时候读这本书,读完之后,你可能会更愿意认真对待眼前这顿饭、这次日落。